關於我們

宏昊國際有限公司

宏昊有限公司位於台灣,為一於 2019 年 12月獨家取得中國供應罕見藥品之「跨境電商」平台執照的台灣公司。

由宏昊有限公司營運的八方藥商城,是一個專為病人提供罕見藥品與腫瘤藥品、相關治療與其他健康補給品的網路電商。

合作夥伴—
重慶裕昌行貿易有限公司

裕昌行 (全名:重慶裕昌行貿易有限公司;又稱重慶裕昌行) 為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共同經營者及境內服務商,成立於2014年,是一家藥妝行業供應鏈公司,業務範圍達渝、川、黔、滇、贛、鄂、湘、青、新、陝、甘、寧、豫、藏等中西部14個省市自治區。

重慶裕昌行公司的業務板塊涵蓋藥妝行業供應鏈的產品、品牌、管道、行銷、金流、物流、法規、運營等各個方面,也是專注、專業、專一服務國有大型連鎖藥房的管道服務商

關於跨境電商


跨境電商保稅模式

海外直郵模式

目前跨境電商每人單次購買限額 5,000 元人民幣,每人每年購買限額 26,000 元人民幣

跨境電商的基本介紹

本通知所稱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是指中國境內消費者通過跨境電商第三方平臺經營者自境外購買商品,並通過“網購保稅進口”(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10)“直購進口”(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610)運遞進境的消費行為。

商務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
商財發〔2018〕486號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主要包括之參與主體介紹

  •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經營者(以下簡稱跨境電商企業):自境外向境內消費者銷售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的境外註冊企業,為商品的貨權所有人。(臺灣宏昊、簽約廠家)
  • 跨境電商第三方平臺經營者(以下簡稱跨境電商平臺):在境內辦理工商登記,為交易雙方(消費者和跨境電商企業)提供網頁空間、虛擬經營場所、交易規則、交易撮合、資訊發佈等服務,設立供交易雙方獨立開展交易活動的資訊網絡系統的經營者。(臺灣宏昊、重慶裕昌行)
  • 境內服務商:在境內辦理工商登記,接受跨境電商企業委託為其提供申報、支付、物流、倉儲等服務,具有相應運營資質,直接向海關提供有關支付、物流和倉儲資訊,接受海關、市場監管等部門後續監管,承擔相應責任的主體。(重慶裕昌行、合作的物流、金流企業)
  • 消費者: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的境內購買人。(患者)

中國政策與法規的進展

起始於國務院常務會議對患者急需之抗癌藥的會議結論

依據李克強主持召開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措施之結論,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1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措施,緩解看病就醫難題、提升人民健康水準;決定對進口抗癌藥實施零關稅並鼓勵創新藥進口,順應民生期盼使患者更多受益;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措施等

為減輕廣大患者特別是癌症患者藥費負擔並有更多用藥選擇,會議決定,一是從2018年5月1日起,將包括抗癌藥在內的所有普通藥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鹼類藥品及有實際進口的中成藥進口關稅降至零,使我國實際進口的全部抗癌藥實現零關稅。較大幅度降低抗癌藥生產、進口環節增值稅稅負。二是抓緊研究綜合措施,採取政府集中採購、將進口創新藥特別是急需的抗癌藥及時納入醫保報銷目錄等方式,並研究利用跨境電商管道,多措並舉消除流通環節各種不合理加價,讓群眾切實感受到急需抗癌藥的價格有明顯降低。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措施等
海關稅則政策與數量限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四章,

第四十六條: 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郵寄進出境的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並接受海關監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第四十七條: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應當向海關如實申報, 並接受海關查驗。海關加施的封誌, 任何人不得擅自開封或損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第四十九條:郵運進出境的物品, 經海關查驗放行後, 有關經營單位方可投遞或者交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依據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63號關於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的公告,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委會﹝2019﹞17號), 海關總署決定對2018年第140號公告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進行相應調整,歸類原則和完稅價格確定原則不變,現予以公布 自2019年4月9日起執行。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稅委會〔2019〕17號;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63號(關於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的公告)

四個合法獲批口岸

重慶為目前獲批的僅有的四個口岸之一!

(三十四)支持設立首次進口藥品和生物製品口岸。(負責部門:藥監局、海關總署,適用範圍:重慶自貿試驗區

國務院關於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國發〔2018〕38號
進口藥品和生物製品口岸

目前藥品已經依國務院2018年4月12日會議精神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中,並可以在北京、上海、廣州及重慶以跨境電商管道方式試點滿足群眾用藥需求。

2019年5月廣州已成功完成全國首次癌症用藥的跨境電商直郵。兩年內能做跨境直郵藥品最多只有4個城市各一家。

目前獲批設立首次進口藥品和生物製品口岸僅四個城市北京、上海、廣州及重慶。重慶也成為擁有「首次進口藥品和生物製品口岸」及「鐵路運郵」兩項特權的城市。

上海市依據國務院2018年4月12日會議精神制定了《上海市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將於2019年9月1日正式實施。


宏昊國際有限公司獨家與重慶裕昌行合作,並取得中國海關跨境藥品電商平台資質,將是中國西部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重慶」口岸的唯一平台。

我們在上述政策優勢及成功經驗下,已成為全國第二家及西部地區唯一一家能做跨境藥品的公司。